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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9-03 20:38
写给失恋的人
相爱很美,失恋很痛,痛在哪里,痛在那颗悬而未决的心。
悬而未决,是对方选择沉默避而不见采取冷处理,或者已经给了结果,但自己还不能真正的接受。
你是那么希望回到以前,继续这份感情,没有她的日子,生活变的毫无意义,黑夜是那么漫长,强烈的思念如千百只小蚂蚁噬咬着你的骨髓,脑海里是全是他的影子,她的笑,她的拥抱,…这种感觉太痛苦了,你想出来走走,可是不由的就会来到以前共同走过的小路、共同进餐的餐馆,点点滴滴在心头,你发现,你始终走不出你们曾经共同的天空。每一次回忆都是一次思念的翻转、一次痛苦的纠缠。
握不住的时候就放手吧,该来的都会来,该走的谁也留不住。
太阳照常升起,日子每天都是新的,往后看全是痛苦的回忆,而往前看呢?是的,有些迷茫,但至少不会有痛苦。也许幸福就在前方呢?
她失去的是一个那么爱他的人,而你得到了新的希望。
很多时候我们不是摆脱不了失恋的痛苦,而是我们不愿意去摆脱。
主宰罪犯的是法官,主宰你幸福的是你自己。
强求的爱情不会长久的两相情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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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8-27 23:03
旅游者享有哪些权利
知情权 随团出游的旅游者,首先要做的是选择旅行社,对旅行社的资质进行核实,看看旅行社是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,以及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。 对旅游不满意有拒绝签约权 其次,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,并有权知悉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情况,包括旅行社所提供的服务的档次、范围、参观旅游的线路、景点、日程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,对团款所包含的服务内容要心中有数。旅行社提供的日程表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,一定要在签定合同前仔细阅读。 要提醒旅游消费者的是,价格与服务是相对应的,不可能有低价位而高档次的服务。旅行社有义务向旅游消费者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,包括交通、线路、景点、购物、地接社等一切有关的信息,旅行社的报价要与所提供的服务质价相符,虚假的、故意含混的信息,都会对旅游消费者造成损害。如果对旅行社所提供的日程、线路、景点、服务档次及价格不满意,旅游者有权拒绝签约。 旅游者支付团款后,有权要求旅行社开具发票。 计划行程外的项目有拒绝权 在旅游过程中,旅游消费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交通、住宿、游览、导游等服务,有权拒绝参加计划行程外的项目,是否购物、参加自费项目、支付小费等都是旅游者的自主行为。 旅行社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、档次提供服务,所提供的服务要达到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;旅行社不得擅自改变活动日程、减少或变更项目,不得强迫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、强迫购物、索要小费。 在旅游过程中,出现了上述问题,旅游者应根据合同约定向旅行社交涉,交涉不成,应先将游程完成,然后再解决纠纷。旅游者不应该以旅行社服务质量存在问题,而作出或提出不当的行为和要求。比如有些旅游者以旅行社违约为由,滞留不归,增加了食宿等费用,使损失扩大,扩大损失的费用就得不到赔偿。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应注意保存有关票据、文字材料等,一旦出现旅游质量问题后,可以有根据地向旅行社要求赔偿。 要求赔偿权 旅行社有违约行为,旅游者有权要求赔偿。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质量问题进行协商,多数情况旅游者即可以得到赔偿;协商不成,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:旅游者也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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